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截至年4月22日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公示。
温馨提示:
1、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活动前,应审视预委托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门店)是否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
2、注意风险预判,仔细查看需签署的书面合同的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3、若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我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
附件:巨鹿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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