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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2月4日前全县生产企业及工地不得复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1月28日,青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县域内企业推迟复工复产时间的通告》: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至年2月4日(农历正月十一)24时前,全县生产企业、工地不得复产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复产复工的须报经县政府批准,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最终复工复产时间另行确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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