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青阳县纪委监委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县纪委监委郑重提醒,中秋、国庆期间这些事情做不得:
1.严禁领导干部借节日之机,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月饼、名贵特产、土特产品等节礼;
2.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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