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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7个集体7名个人获全国性表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全国法院系统个单位、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安徽法院有7个集体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7名个人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安徽法院获表彰名单如下: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青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高逢(女)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方玉滢(女)砀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梦李(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

孙施龙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

孙章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蕊(女)涡阳县人民法院花沟人民法庭庭长

涂娅(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王宏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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