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公布池州市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举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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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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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元墅康养护理中心:-
池州杏花护理院: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池州市职业健康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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