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县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登记对象
(1)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县辖区,以及在本县辖区内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登记时间
截至年6月30日
登记流程
(1)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