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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多举措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

今年以来,青阳县不断夯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基础管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对低保家庭收入状况、人口状况、财产状况等进行入户走访调查,重点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超出低保标准、死亡以及其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1-11月共清退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退出。同时加大困难群众的排查力度,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发生,1-11月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是全面经济核查。为了促进低保审批的公平公正,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严查申请家庭的“隐性”收入,并坚持“凡进必核”的原则,精准核实申请对象家庭房产、车辆、工商、税务等信息,1-11月共核对申请家庭人次,预警人次,对预警信息进一步调查核实,大力提高了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的准确性。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5月份起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查实年以来重复信访事项数1个,目前已处置到位。

四是提升审批效率。自年4月起开展低保无纸化审批工作,实现了“办公无纸化”,并将审批全流程压缩在20个工作日内。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严、效率更高、服务更优,服务广大困难群众更有效。

五是加强常态公示。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公开栏、发放民生工程一封信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深层次的宣传低保民生政策,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保证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将低保政策实施情况、低保对象享受情况、低保资金发放情况、低保对象审批情况等在县政府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长期末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让广大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是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县民政与财政部门积极对接,提前做好次月低保补助资金预算,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确保低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两部门联合开展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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