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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县财政局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放管

青阳县财政局根据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放管服”改革理念,简化原始凭证审核,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优化支付业务服务,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迈向更高水平。

一、明晰职责,进一步简化支付手续。坚持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权“五权不变”原则,从三个层面上简化支付审核手续。一是县直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公务费、业务费原始凭证由各单位自行审核,不再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二是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各乡镇的所有支付业务,县财政不再审核原始凭证,由各乡镇自己负责审核。三是乡镇卫生院和中小学原始凭证由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只负责资金拨付。通过下放权限,既简化了支付手续,提高了支付效率,又增强了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主动性。

二、放管结合,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必须送审原始凭证,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强化专项资金台账管理,引进电子台账管理软件,凡工程、服务、货物等项目全面实行电子精细化管理,精确到每个项目名称、金额、付款情况、款项变化、评审情况等。二是严格执行预算。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编制申报列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支出实际用途与指标用途保持一致,防止挤占挪用现象。三是加强工资和津补贴发放管理。各种奖励发放、特殊岗位补贴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单位,严格执行工资发放,对违规多发的奖金和津补贴予以追回。

三、满意为上,进一步优化财政服务。一是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立并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联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信息,减少打印纸质凭证、加盖实物印章、人工跑送单据等工作环节,实现支付业务流程“无纸化”。二是严格服务纪律。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一次讲清、一次办结”的办事原则,告知当事人办理支付的事项归属、操作程序、办理时限及其应当完善的相关手续,减少办事人员往返次数;落实限时办结制,确保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理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批复、直接支付、对账等业务,杜绝无故拖延、无故积压现象。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每年对预算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平时安排专人“传帮带”,实行“一对一”指导帮助,确保每一名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支付业务。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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