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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安徽网

——年1月5日在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郭磊

年工作回顾

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聚焦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平安稳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保持高压态势,围绕深挖根治目标,依法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86人,起诉人。东至县检察院公诉的陈某兵等25人涉黑案两主犯均获刑20年以上,且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池区检察院以涉嫌18项罪名对陈某青等30人涉黑案审查起诉,专案组得到省检察院嘉奖。紧盯大案要案,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力“打伞破网”,依法对2名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反向排查过去五年刑事案件,摸排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条。切实营造斗争氛围,积极深入社区、村组、看守所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动员举报或提供线索。

始终注重标本兼治。积极参与平安池州建设,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人,同比分别上升27.5%和19.7%;起诉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涉毒等重刑犯罪98人。在重拳出击的同时,注重打防并举,向基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7份,并跟进督促落实。

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承担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充分发挥其惩治犯罪、优化资源、提高效率、减少对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并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占所办案件比例超过79%,实现效率与公正同步。规范信访办理,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建设,“五个一”做法得到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推荐,有力助推全市政法机关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温暖系列品牌。完善检务便民利民平台,全面建成“一站式”检务工作区暨检察服务中心,对信访、来访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市检察院窗口获评市“百佳”文明窗口。积极借力“外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第三方化解重复访10件次,举行涉检信访公开听证3次;设置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门场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特殊程序,附条件不起诉3人,起诉侵害其人身权利犯罪30人;积极会同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督察消除校内宿舍等场所隐患,检查整顿校园周边“小饭桌”、文体店、流动摊等经营不合规问题;出台未检“六个一”工作意见,打造“沐童”统一品牌,与团市委会签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推广青阳县检察院经验做法,组建全市“检察官妈妈讲师团”,与法治副校长联动走进城乡中小学,教育学生增强自护能力、抵制校园暴力,受益群体近2万人次;贵池区检察院设立未检专门机构,建成开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二、主动服务大局,着力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以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为重点,坚决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办理安徽美人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套路贷”“校园贷”所涉犯罪果断亮剑,起诉相关犯罪44人,在一起虚构实体投资交易项目、涉案金额超万元的网络诈骗案中,一次性批捕32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再度追赃挽损余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张某某等10人跨市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依法公诉。

助力推进污染防治。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生态检察的《决定》,坚持办案为先,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案件6件。贵池区检察院扎实办理施某某等28人特大长江非法采砂案,各被告人均被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在办案中重视生态修复,推动开展补植复绿亩、实施增殖放流34万余尾。注重内聚外联,围绕重要流域污染治理、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开展案件线索集中摸排;针对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非法采砂犯罪打击和公益诉讼难点问题,与沿江四市检察机关建立日常联络、案件协作、鉴定合作等七项工作机制。注重生态理念传播,石台县省级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基地常态开班,首次承办全省检察机关专训班,省首家生态检察展示馆加快建设。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八个一”活动,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推介。坚决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损害百姓利益的“村霸”行为,对某村原支书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强迫交易、破坏选举、敲诈勒索等犯罪快捕快诉。加强司法救助助力脱贫,全面“过筛”近三年涉农案件,摸排并办理9件司法救助案。东至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系乡镇制度,获悉贫困户张某某在外务工遇车祸而未获实质赔偿,全程代办争取司法救助金9.8万元,被省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

做实民企法治供给。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慎用强制措施,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从轻处理或提出从轻建议。开展“护航民企”行动,设立“服务专岗”,办理欺行霸市及实施“软暴力”等侵害民企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9件;复查、审查涉企民事申诉26件,市检察院对某民企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法监督抗诉后,使其面临超千万元执行标的原判得以纠正。

三、强化法律监督,致力推进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实行“捕诉一体”,由一名检察官或办案组同时承担一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办案效率有效提升。坚守客观立场,依法不批准逮捕87人,不起诉人,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改变定性6人。刑事诉讼监督扎实开展,监督立案15人,监督撤案16人,提出刑事抗诉9件,三项核心数据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就31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采纳;对27件特赦案件的审查意见全获采纳。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稳妥履行14类职务犯罪查办职能,对4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在全省检察机关实现较早开局;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人,先后公诉滁州市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盛必龙,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等受贿案。

民事检察稳步推进。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等监督案件73件,办结66件,均继续保持每年25%以上增幅。着重对涉民企、民生权益的案件开展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纠正违法行为检察建议6份;对裁判正确而申请无据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28件。核查虚假诉讼线索并立案13件,依法监督的曹某某因虚假调解背负万元债务案,促使再审重新确认债务为26.6万元。深化民事执行监督,支持法院执行攻坚。

行政检察扎实开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2件,案件办结数是上年度两倍。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并取得实效。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办案工作提质增效,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8条,立案5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0件、行政公益诉讼31件。起诉的原前江工业园固废污染案维持原判,昭示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17件典型案例之一,系安徽唯一一件。对环境类公益诉讼“回头看”,协同推进沿江岸线生态恢复、升金湖围网养殖治理等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的18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回复整改,实现在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优状态。

四、坚持从严管理,倾力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政治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专题研讨,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明确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形成内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阵地作用,市检察院成为四家“市直机关党建示范基地”之一,并荣获“全市示范型基层党组织”称号。

强化专业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采取“现场+网络”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规模化实战培训和专项业务授课,继续与高校合办素能研修班。加强干警办案活动监督,通过案件常态评查、办案即时监控、程序上网公开等手段促进严格规范,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类案办理。

狠抓纪律作风。注重“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设立检务督察专责机构,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绝不护短。强化常态教育管理,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务求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记录报告制度。持之以恒整饬“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和检查通报力度;制定系统内减负清单,确定实施了一批减负事项。

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员额“有进有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办案权限进一步拓展、履职责任进一步明晰,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实行绩效差别化考核办法,更加客观公正评价检察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以机构“瘦身”和优化促工作提效,完成市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及县区院“大部制”改革重整。

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检察担当,践行为民司法,建强过硬队伍,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努力为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高点站位,自觉服务大局。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做到力度不减、举措更实,促进形成长效常治。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办案提出精准治理建议,持续完善“温暖控申”化解矛盾纠纷各项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群众安居。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强金融领域犯罪管控,实化“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完善参与脱贫攻坚的检察举措,共同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参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实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一体推进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法治宣讲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

二是紧抓主业,完善监督格局。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引导侦查、诉讼监督能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主导作用,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和刑罚执行有力;加强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提高监督的准度和深度,加强类案监督,推动基层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转型发展。稳步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诉讼公平、行政执法公正,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新着力点。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法定领域履职与注重探索拓展相结合,力求更好保护社会公益。采取公开宣告、公开送达等手段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三是固本强基,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落实检察改革及其配套制度,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推动市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面效应更好释放,确保上下内外衔接有序。优化检务管理,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发挥科学评价机制作用。推动检察新闻宣传、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同步,促进社会良好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拓宽检务公开渠道,深化检察服务中心等便民利民品牌建设,助力提高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智慧检务发展步伐,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技术及其成果有效服务检察工作。

四是锻造队伍,夯实组织保障。立足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目标,巩固和运用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和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弘扬办实事、求极致的业务精神,落细干警能力培养、岗位练兵相关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干警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对县区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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